是的,这种情况极有可能被发现并构成新的犯罪。具体分析如下:
关于原赌博罪刑满释放后未缴纳罚款的问题
根据《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应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缴纳;期满不缴纳的,法院可强制缴纳(如查封财产、冻结账户等)。若因经济困难无法缴纳,需向法院申请延期或减免,否则可能面临强制执行措施。未缴纳罚金本身不直接导致新罪,但会留下违法记录,影响后续量刑(如构成累犯时从重处罚)。
继续开设赌场的行为构成新的犯罪
开设赌场罪(《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与赌博罪是独立罪名。若刑满释放后再次开设赌场,无论原罚金是否缴纳,均构成新的开设赌场罪。司法实践中,公安机关会通过群众举报、巡查、技术侦查(如监控、网络痕迹)等手段发现此类行为,尤其是重复犯罪者,往往成为重点打击对象。
可能面临更严厉的处罚
建议: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并尽快缴纳原赌博罪的罚金以减少负面影响。若已涉及新罪,务必委托律师介入,通过辩护争取量刑上的最大利益。
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法律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