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制造噪音要求物业给他书面告知物业推拒怎么办-梁志强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房产纠纷

针对您提出的“楼上制造噪音要求物业书面告知但物业推拒”的问题,核心结论如下:

  1. 物业有义务协助处理噪音问题,但书面告知非绝对强制
    根据《民法典》第286条及《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物业对业主违反管理规约的行为(如噪音扰民)有制止、报告并协助处理的义务。但法律未明确要求物业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违规业主,实践中物业可能通过口头劝阻、张贴通知等方式履行义务。若您坚持要求书面告知,可进一步与物业协商,明确书面告知的必要性(如留存证据、震慑违规方等),促使物业配合。

  2. 若物业推拒,您可采取以下措施

    • 自行取证并直接沟通:通过录音、录像、分贝检测记录等方式固定噪音证据,携带证据与楼上业主协商,明确告知其行为已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6条(居民区噪音不得超过区域环境噪声标准)及小区管理规约,要求其停止侵权。
    • 要求物业履行协助义务:向物业提交书面投诉材料(附证据),要求物业出具《整改通知书》或协助联系楼上业主。若物业仍推拒,可向物业上级主管部门(如房管局物业科)投诉,主张物业未尽管理职责。
    • 报警或诉讼维权:若噪音持续且严重影响生活,可直接报警(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公安机关可对制造噪音者警告或罚款);若损失较大,可向法院起诉楼上业主及物业(若物业存在不作为),要求停止侵害、赔偿损失。
  3. 关键建议:优先通过协商与行政途径解决,保留诉讼作为最后手段
    噪音纠纷中,直接沟通或物业、警方介入通常效率更高,且成本较低。若需诉讼,需提前收集充分证据(如噪音检测报告、证人证言、物业推拒记录等),并明确被告主体(楼上业主为直接侵权人,物业若未履责可列为共同被告)。

行动提示:建议您先与楼上业主协商,同时向物业提交书面投诉并要求出具处理回执。若物业仍不作为,可联系我进一步分析证据链完整性及诉讼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