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网络投票系统使用及表决权行使有何规定-李宁律师|法行宝
2026-06-02 公司事务

结论概述

结合新闻背景,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从网络投票系统使用、表决权行使规定、特殊股东投票程序三个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网络投票系统使用

  1. 系统选择: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为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2. 投票时间: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
    • 互联网投票平台: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 - 15:00。
  3. 操作方式:
    • 股东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
    • 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表决权行使规定

  1. 重复表决处理: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 多股东账户表决: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 提交要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特殊股东投票程序

  1.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 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热点事件延伸思考

从此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相关规定可以看出,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网络投票已成为股东行使表决权的重要方式,这为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提供了便利。同时,对于特殊股东如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作出专门规定,体现了证券市场规则的完善和对不同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应严格按照规定组织股东会网络投票,确保股东能够顺利行使表决权;对于投资者而言,应了解并熟悉网络投票的相关规定和操作流程,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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