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离职不到一个月可以走吗”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是否已经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
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正式工作期间,如果希望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这是法律对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程序性要求,旨在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缓冲期,以便其能够安排人员接替您的工作,减少因您突然离职而带来的不便。
如果您已经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
如果您没有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此外,关于离职后的工资结算和年休假问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综上所述,如果您已经按照法律规定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了用人单位,那么在三十日期满后,您可以离开用人单位,即使离职时间不到一个月也不违反法律规定。如果您没有提前通知,那么建议您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