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最后一天请的是年假 想继续请病假可以吗-赵晓荣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合同纠纷

结论:合同到期最后一天在已请年假的情况下,能否继续请病假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病假法定条件及单位规章制度规定。

  1. 若符合病假法定条件且单位规章制度无特殊限制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可依法享受医疗期(即病假)。若您在合同到期最后一天突发疾病或原有疾病加重,且能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病假证明(如诊断书、病假条等),则有权向单位申请病假。此时,单位不得以“合同到期”为由拒绝批准,但需注意:

    • 医疗期长度根据工龄和单位工作年限确定(如实际工作10年以下、本单位工作5年以下为3个月),若剩余医疗期未用完,可继续享受;
    • 单位可能要求您补交病假材料(如病历、缴费凭证等),需配合提供。
  2. 若不符合病假法定条件或单位规章制度有特殊限制

    • 条件不符:若您无实际患病或无法提供有效病假证明,单位有权拒绝病假申请。此时若强行缺勤,可能被认定为旷工,单位可依据规章制度处理(如扣工资、解除合同等)。
    • 制度限制:部分单位规章制度可能规定“合同到期前X日不得请病假”或“病假需提前X日申请”,若此类规定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不剥夺员工法定病假权),则需遵守。但若规定与法律冲突(如完全禁止合同到期前请病假),则该条款无效。

建议行动步骤:

  1. 立即联系单位HR或直属领导,说明病情并提交病假证明;
  2. 若单位拒绝,要求其出具书面拒绝理由,并核对单位规章制度是否合法;
  3. 若单位以“合同到期”为由强制终止合同且未支付病假工资,可收集证据(如病假证明、沟通记录)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及病假工资。

风险提示:合同到期不自动终止劳动关系,若单位未提前30日通知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若您处于医疗期内,单位不得终止合同,需顺延至医疗期满。如有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以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