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收养小孩双方父母写了领养协议,小孩怎样才能上户口”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仅仅双方父母签订了领养协议,并不足以直接为小孩办理户口。为了合法地为收养的小孩办理户口,您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一、办理《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向民政部门申请《收养登记证》:
- 您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如身份证明、婚姻状况证明、收养意愿书等)到当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收养登记证》。
- 民政部门会对您的收养资格进行审查,并核实小孩的身份和来源。
- 审查通过后,民政部门会颁发《收养登记证》,这是办理户口的重要凭证。
或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 如果您在1999年4月1日《收养法》修改决定施行前已经私自收养了小孩,且未办理收养登记,您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
- 公证机构会对您的收养事实进行核实,并出具事实收养公证书。
二、准备办理户口所需材料
在取得《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后,您需要准备以下材料来办理户口:
- 《收养登记证》或事实收养公证书;
- 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 如果小孩是儿童福利机构收留抚养且无法查明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还需要提供儿童福利机构的入院登记表和民政部门接收意见、公安部门出具的DNA采样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携带上述材料,您需要到收养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窗口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等待审核与办理
- 派出所户籍民警会对您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齐全且符合政策规定,会当场办结户口登记手续。
- 如果材料不全或需要进一步核实,户籍民警会一次性告知您需要补办的材料,并在您补办后第二次办结。
- 对于需要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审批的户口申报事项,派出所会在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核实工作,并将有关材料上报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县(市、区)公安局(分局)在接到上报材料后,五个工作日内会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并将审批结果返回公安派出所。
五、注意事项
- 办理户口登记是免费的,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
- 在办理过程中,请确保提供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以免因材料不实而导致办理失败或面临法律责任。
- 如果您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困难,可以随时向派出所户籍民警咨询或寻求帮助。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帮助您顺利为收养的小孩办理户口登记手续。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