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期间有工资吗-余法河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劳动纠纷

年休假期间是有工资的。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意味着,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了职工在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不能克扣或者降低。

工资计算角度

年休假工资的计算,一般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如果职工在年休假期间,用人单位安排了工作,但职工因个人原因未实际工作的,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年休假期间安排了职工加班(虽然这种情况较少,因为年休假本身就是职工的休息时间),那么除了支付正常工资外,还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费。不过,在年休假这个特定场景下,主要强调的是正常工资的支付,加班费的情况相对特殊且不常见。

特殊情况角度

  • 新入职职工:对于新入职的职工,如果其符合享受年休假的条件(即连续工作1年以上),但当年在单位工作未满全年的,其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在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同样按照正常标准支付。例如,职工A在6月1日入职新单位,且其之前已经连续工作满1年,那么他当年在新单位可享受的年休假天数需要根据6月1日至12月31日的日历天数进行折算,假设折算后为2天,这2天年休假期间,单位需支付正常工资。
  • 离职职工: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度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这里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也是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计算的,本质上也是对职工在应休未休年休假期间工资权益的一种保障。

维权建议角度

如果用人单位在职工年休假期间不支付工资或者降低工资标准,职工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与用人单位协商:首先可以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说明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年休假期间的工资。
  •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协商无果,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处理,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
  • 申请劳动仲裁:职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争议,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之,年休假期间职工是有工资的,这是法律赋予职工的权利。如果遇到用人单位侵犯这一权利的情况,职工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劳动工伤(工资福利)方面的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