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满26天扣社保合法吗-陈弈霖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劳动纠纷

结论:公司以不满26天出勤为由扣减社保费用不合法,社保缴纳义务与出勤天数无直接关联,公司行为涉嫌违法。

1. 社保缴纳的法定义务与出勤无关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58条、第60条,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用(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社保缴纳是法定义务,与员工实际出勤天数、是否满勤无关。即使员工当月出勤不足26天(如请假、旷工),公司仍需按其实际工资总额为基数缴纳社保,不得以“未满勤”为由扣减或拒缴。

2. 公司扣减社保的常见违法情形

若公司以“不满26天出勤”为由扣减社保,可能涉及以下违法行为:

  • 未足额缴纳社保:按最低工资基数而非实际工资缴纳,或直接减少缴费金额;
  • 变相克扣工资:将社保费用转嫁至员工承担(如要求员工补缴公司应承担部分);
  • 违反劳动合同:若劳动合同中约定“社保按出勤天数缴纳”,该条款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3. 员工可采取的维权措施

若公司存在上述行为,员工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 与公司协商: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差额,并出示缴费记录;
  • 向社保部门投诉: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证据,向当地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申请劳动仲裁:若公司拒不改正,可申请仲裁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并赔偿损失(如因未缴社保导致的医疗费用无法报销等)。

4. 特殊情形说明

若员工当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可按最低工资基数缴纳社保,但需确保员工实际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扣除社保个人部分后)。此外,若员工因个人原因(如主动放弃参保)要求公司不缴社保,该请求无效,公司仍需承担法律责任。

总结:社保缴纳是公司的法定义务,与出勤天数无关。公司以“不满26天”为由扣减社保属于违法行为,员工有权要求补缴并维权。如有具体案例或证据,可进一步向我咨询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