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证由谁举证-冉兵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行政纠纷

在诉讼中,举证责任的分配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特定情形下存在举证责任倒置等特殊规则。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

一、“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1. 含义:

    •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这意味着无论是原告提出的诉讼请求,还是被告的答辩或反诉,以及第三人的请求,都必须由各自提出相应的证据来支持。
  2. 法律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 示例:

    • 在借款合同纠纷中,原告主张被告欠其借款未还,那么原告需要提供借条、转账记录等证据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以及借款金额、还款期限等事实;如果被告辩称已经还款,则被告需要提供还款凭证等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

二、举证责任倒置的特殊情形

  1. 含义:

    • 在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中,法律基于公平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将本应由一方当事人承担的举证责任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
  2. 常见类型及举例:

    • 环境污染侵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条的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例如,某工厂排放污水导致周边农田受到污染,农民起诉要求工厂赔偿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工厂需要证明自己排放的污水与农田受损之间没有因果关系,或者存在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如不可抗力、受害人故意等),否则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 建筑物和物件损害责任纠纷: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造成他人损害,堆放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例如,某小区的一栋居民楼外墙瓷砖脱落砸伤了路人,路人起诉该楼的业主和物业公司。此时,业主和物业公司需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对房屋进行了正常维护管理等)才能免除责任。
    • 医疗损害责任纠纷:若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损,且医疗机构遗失、伪造、篡改或违法销毁病历资料,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此时医疗机构需证明自己无过错。

三、其他特殊情形下的举证责任分配

  1. 法院裁量举证责任分配:

    • 当法律没有具体规定,且相关司法解释也无法确定举证责任时,人民法院可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考虑当事人的举证能力等因素,来确定举证责任的承担。
  2. 劳动争议纠纷等特殊类型案件:

    • 在某些特殊类型的案件中,如劳动争议纠纷,可能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即由被告方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对实质正义的追求。

四、免证事实无需举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事实当事人无须举证证明:

  • 自然规律以及定理、定律;
  • 众所周知的事实;
  • 根据法律规定推定的事实;
  • 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推定出的另一事实;
  • 已为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 已为仲裁机构生效裁决所确认的基本事实;
  • 已为有效公证文书所证明的事实。

但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前款中的第二项至第五项事实,如果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反驳,则这些事实仍需进行举证和质证。对于第六项和第七项事实,如果当事人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同样也需要进行相应的举证。

总结与建议:

举证责任的分配在诉讼中具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它直接关系到案件的胜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在面临具体的法律问题或诉讼需求时,你应充分了解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和相关法律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有任何具体的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