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支付进度款逾期超过多少天 承包人可暂停施工-马彩律师|法行宝
2026-05-24 合同纠纷

发包人支付进度款逾期超过合同约定的期限,或虽未约定但达到合理期限(通常为28天)且经承包人催告后仍未支付的,承包人可暂停施工。具体分析如下:

  1. 合同有明确约定时
    若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如超过15天、30天等)”,且达到该期限后发包人仍未支付,承包人有权依据合同条款暂停施工。此时需严格以合同约定为准,但需注意合同条款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民法典》第590条关于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例外情形)。

  2. 合同未明确约定时
    若合同未约定具体期限,可参考行业惯例或《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10.7条的规定:

    •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承包人应在14天内催告发包人支付;
    • 若发包人在催告后的14天内仍未支付,承包人可在暂停施工前28天书面通知发包人;
    • 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仍不支付,承包人可暂停施工。
      实践中,通常以28天为合理期限,但需结合具体合同条款和项目情况判断。
  3. 暂停施工的合法性要件
    承包人暂停施工需满足以下条件,否则可能构成违约:

    • 发包人逾期支付的事实明确;
    • 承包人已履行催告程序(书面通知并留存证据);
    • 暂停施工的范围限于未支付工程款对应的部分工程;
    • 暂停施工不会导致工程整体无法使用或造成重大损失(如涉及公共利益的项目需谨慎)。
  4. 风险提示

    • 暂停施工前务必通过书面形式(如EMS、律师函)催告发包人,并留存送达证据;
    • 暂停施工期间,承包人需妥善保管现场,避免因保管不善扩大损失;
    • 若发包人反诉承包人“擅自停工”,承包人需举证证明已满足法定或约定条件。

建议: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可进一步提供合同条款、付款记录、催告通知等材料,我将为您分析具体风险点及应对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