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减人员总数超过20人,是包括同阶段协商解除的人员的。以下从法律背景、具体解释和可能后果三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法律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况下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需要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才可以裁减人员。这里的“裁减人员”并未明确区分是单方面解除还是协商解除,但从法律条文的整体理解和实践操作来看,应理解为包括所有形式的解除劳动合同,即无论是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还是与劳动者协商解除,都应计入裁减人员总数。
具体解释
裁减人员的定义:裁减人员通常指的是用人单位因经营状况、市场变化等原因,需要减少员工数量以降低成本或调整结构的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也可能涉及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与单方面解除的同等性:在法律上,协商解除和单方面解除都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只是解除的程序和条件有所不同。协商解除是双方自愿达成的协议,而单方面解除则可能涉及用人单位的单方面决定。但无论哪种方式,都会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和员工数量的减少。
裁减人员总数的计算:在计算裁减人员总数时,应将所有形式的解除劳动合同都计入在内,包括协商解除和单方面解除。这是因为法律对裁减人员的限制和要求是基于员工总数的减少,而不是基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
可能后果
如果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未将同阶段协商解除的人员计入总数,导致实际裁减人数超过法定限制而未履行相关程序(如提前说明、听取意见、报告劳动行政部门等),则可能面临以下法律后果: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用人单位可能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劳动行政部门可能对用人单位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等。
影响企业声誉和劳动关系:违法裁减人员还可能影响企业的声誉和劳动关系,导致员工士气低落、工作效率下降等问题。
建议:用人单位在裁减人员时,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相关程序,确保裁减人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如果涉及裁减人员总数超过20人的情况,应将所有形式的解除劳动合同都计入总数,并提前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意见后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