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信罪支付结算20万是否需要全部查实是犯罪所得-赵凌锋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刑事辩护

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帮信罪)中,支付结算的20万并不需要全部查实为犯罪所得,但需证明该资金与上游犯罪存在关联性。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支付结算金额的认定标准

  1. 范围界定:

    • 帮信罪中的支付结算金额,包括通过银行转账、网络支付平台(如微信支付、支付宝等)进行的资金流转。这涵盖了直接的支付结算服务,如收款、转账、提现,以及通过虚构交易、虚开价格、交易退款等非法方式转移、套现、取现的金额。
  2. 计算方式:

    • 二十万元指的是在犯罪行为中实际参与支付结算的资金总额,而非犯罪所得金额。通常采用累计计算方式,即一定时间内为多个不同犯罪对象或多笔不同犯罪交易提供的支付结算帮助金额总和达到二十万元以上。
  3. 关联性要求:

    • 支付结算金额需与上游犯罪存在关联性。这意味着,并非所有通过行为人账户流转的资金都会被计入帮信罪的支付结算金额。只有那些能够证明与上游犯罪活动直接相关的资金流转,才会被纳入考量范围。无法查证关联性的资金不能计入帮信罪的支付结算金额。

二、司法实践中的具体考量

  1. 主观明知的认定:

    • 构成帮信罪要求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若行为人虽提供支付结算服务且金额达标,但不知对方犯罪,则一般不构成此罪。因此,在认定支付结算金额时,也会考虑行为人的主观明知程度。
  2. 排除合法交易金额:

    • 在计算支付结算金额时,需剔除正常、合法的交易金额。司法机关会结合交易方式、频率、对象、资金来源和去向等因素综合判断,以确保只有与上游犯罪直接相关的资金流转被计入。
  3. 证据的充分性:

    • 司法机关在认定支付结算金额时,会要求有充分的证据支持。这包括银行转账记录、网络支付平台交易记录、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的陈述等。只有证据充分、确凿,才能确保认定的支付结算金额准确无误。

三、法律后果

根据《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犯“帮信罪”情节严重的,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其中,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是认定“情节严重”的重要标准之一。因此,当支付结算金额累计达到20万,并满足其他构成要件时,行为人将面临相应的刑事处罚。

四、建议

  1. 保留证据: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涉嫌帮信罪,务必保留好所有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网络支付平台交易记录等。这些证据将有助于证明您的清白或减轻您的刑事责任。
  2. 及时咨询:

    • 帮信罪涉及复杂的法律问题和证据认定,建议您在面临此类问题时及时向我咨询。我将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和有效的法律帮助。
  3. 配合调查:

    • 在司法机关进行调查时,您应积极配合,如实陈述事实,提供相关证据。这有助于司法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保障您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