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可以约定质保金吗-孙涛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合同纠纷

在政府采购项目中,关于是否可以约定质保金的问题,需要结合具体的采购类型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分析。

一、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

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通常不可以直接收取质保金。这一结论主要基于财政部《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等相关规定,该通知明确指出,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从而限制了质保金的收取。在此类项目中,采购方更倾向于通过详细约定产品质量标准、售后服务要求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条款来保障自身权益,而非直接收取质保金。

不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中可以依法收取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是为了确保中标者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而设立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采购文件可以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但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这种方式既保障了采购项目的顺利进行,又减轻了供应商的资金压力。

二、政府采购相关的建设工程项目

对于与政府采购相关的建设工程项目,情况则有所不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可以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这一做法旨在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并在质保期内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进行及时维修和处理。工程质量保证金的具体比例和方式需遵循相关规定,通常不超过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三、操作建议与法律风险防范

  1. 明确采购类型:在政府采购项目中,首先要明确是货物和服务项目还是建设工程项目,以确定是否可以收取质保金或工程质量保证金。

  2. 遵守法律法规:在设定和收取保证金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合法合规。

  3. 详细约定条款:无论是否收取保证金,都应在合同中详细约定产品质量标准、售后服务要求、违约责任以及保证金的数额、收取方式、退还机制等条款,以避免可能出现的纠纷和风险。

  4. 灵活采用担保方式:为了减轻供应商的资金压力,可以灵活采用非现金形式如保函等作为担保方式。

  5. 咨询专业意见: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支持,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政府采购项目中是否可以约定质保金取决于具体的采购类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货物和服务项目中通常不可以直接收取质保金,但可以依法收取履约保证金;而在建设工程项目中则可以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建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合理设定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