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情鉴定未按国家标准属于程序违法吗-孙大庆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医疗纠纷

伤情鉴定未按国家标准进行,确实可能构成程序违法。下面我将结合具体案例和相关法规,为您详细解释这一问题。

首先,我们来看一个具体的行政处罚案例。在南宁市司法局作出的(南司罚决字【2024】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明确指出了鉴定人黄乐善在开展司法鉴定过程中未按技术规范进行司法鉴定,具体表现为未按《人身损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评定规范》(GA/T 1193-2014)的评定标准出具鉴定意见,导致鉴定意见书中护理期、营养期的鉴定意见有误。这一行为违反了《司法鉴定程序通则》中关于遵守技术操作规范的规定,因此南宁市司法局对黄乐善作出了警告的行政处罚。

接下来,我们分析相关法规。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同时,第二十三条也明确规定,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时,应当依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方法,其中就包括国家标准。因此,如果伤情鉴定未按国家标准进行,就违反了这些规定,可能构成程序违法。

此外,各地司法行政部门也出台了相应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以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行业。例如,甘肃省司法厅制定出台的《甘肃省司法鉴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中,就对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细化分类,并明确了处罚依据、处罚种类及幅度等。这些裁量基准的出台,为规范司法鉴定投诉查处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也进一步强调了遵守国家标准的重要性。

综上所述,伤情鉴定未按国家标准进行确实可能构成程序违法。如果在进行伤情鉴定时未遵守国家标准,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因此,建议在进行伤情鉴定时务必遵守相关法规和标准,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合法性。如果您对此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或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