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该行为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可能涉及违法违规,也可能不构成实质性违法,具体取决于行为细节和法律适用场景。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分析:
1. 若行为构成“泄露应当保密的招投标信息”,则涉嫌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第五十二条:
- 保密义务:招标人(包括其工作人员)对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等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
- 违法情形:若主管负责人故意将“其他潜在投标人报名信息”告知特定对象,可能被认定为“泄露应当保密的信息”,干扰公平竞争。
- 法律后果:若查实,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分),情节严重可能构成串通投标罪(需结合其他证据)。
2. 若行为未泄露实质性信息,仅告知“可报名”,则可能不违法
- 信息性质:若主管负责人仅告知对方“项目正在招标,可报名参与”,未涉及其他投标人信息、评标标准等核心内容,可能不构成违法。
- 例外情形:若该负责人同时是招标人代表,且通过暗示、明示等方式帮助特定对象获取优势(如透露其他投标人报价策略),则可能涉嫌串通投标。
3. 需结合具体行为细节判断
- 关键点:
- 告知的内容是否属于“应当保密的信息”(如其他投标人名称、数量、报价等);
- 告知对象是否与招标人存在利益关联(如关联企业、特定供应商);
- 行为是否导致招投标结果不公(如排除其他竞争者)。
- 建议:若您是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可收集以下证据进一步分析:
- 通话录音、聊天记录(证明告知内容);
- 招投标文件(证明保密信息范围);
- 其他投标人参与情况(证明是否干扰公平竞争)。
4. 实务风险提示
- 对招标人:需建立严格的招投标信息保密制度,禁止工作人员私下传递信息,否则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 对投标人:若发现此类行为,可向行政监督部门(如发改委、住建部门)投诉,或通过民事诉讼主张损失赔偿。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告知内容、身份关系等),可向我补充说明,我会结合具体场景为您分析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