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职人员出差多开发票将返点的钱占有是什么罪-傅炼凯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经济纠纷

公职人员出差多开发票并将返点钱占为己有,可能构成贪污罪或诈骗罪,具体需结合行为细节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分析:

1. 若利用职务便利虚构事实骗取返点,可能构成贪污罪

根据《刑法》第382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构成贪污罪。
关键点:

  • 职务便利:需证明行为人利用出差报销的职务权限(如审批权、报销权)实施行为;
  • 公共财物性质:返点钱若源于单位支付的差旅费(如通过多开发票虚增报销金额),属于公共财物;
  • 非法占有目的:需证明行为人主观上意图将返点钱据为己有(如通过虚假报销、隐瞒返点事实等)。
    量刑:根据贪污数额,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2. 若通过欺骗手段使第三方(如酒店、服务商)支付返点,可能构成诈骗罪

若返点钱并非直接从单位报销中获取,而是通过欺骗第三方(如虚构消费金额、伪造发票)使对方支付返点,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关键点:

  • 欺骗行为:如虚构交易事实、伪造发票等;
  • 第三方财产损失:返点钱由第三方支付,且第三方因欺骗行为产生错误认识;
  • 数额较大:根据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至1万元以上即可立案。
    量刑:根据诈骗数额,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至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3. 若同时涉及贪污与诈骗,需结合具体行为定性

实践中,公职人员可能通过“多开发票”同时侵犯单位财产和第三方利益(如要求服务商返点)。此时需根据行为主次、资金流向等综合判断:

  • 以单位报销为主:优先认定为贪污罪;
  • 以欺骗第三方为主:优先认定为诈骗罪;
  • 数额合并计算:若同时构成两罪,可能按重罪处罚或数罪并罚。

4. 其他可能涉及的罪名或情节

  • 职务侵占罪:若行为人非国家工作人员(如合同制员工),可能构成此罪,但公职人员通常不适用;
  • 行贿受贿风险:若返点钱与服务商存在利益输送(如为获取更多返点而提供职务便利),可能涉及受贿罪;
  • 税务违法:多开发票可能涉及虚开发票罪或逃税罪,但需以税务机关认定为准。

建议

  1. 立即停止行为:此类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继续实施将加重法律后果;
  2. 主动说明情况:若已实施,可向单位或纪检监察机关主动交代,争取从宽处理;
  3. 咨询专业律师:具体定性需结合发票类型、返点来源、资金流向等证据,建议提供详细信息后进一步分析。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具体法律帮助,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