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拿被关押人的东西书面申请怎么写-何飞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刑事辩护

书面申请去拿被关押人员物品的核心要点在于明确申请主体、申请事项、法律依据及物品清单,并遵循看守所或拘留所的规范格式。以下为具体撰写要点及示例模板:

一、申请书核心要素

  1. 标题:直接写明“关于领取被关押人员[姓名]个人物品的申请书”
  2. 申请主体:需写明申请人身份(如亲属、律师等)及与被关押人员关系
  3. 被关押人员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关押单位及案由
  4. 申请事项:明确需领取的物品名称、数量及特征(如衣物、眼镜、书籍等)
  5. 法律依据:引用《看守所条例》第XX条或《拘留所条例》第XX条(需根据实际关押类型选择)
  6. 承诺条款:声明领取后妥善保管,不用于违法用途
  7. 附件材料:需附关系证明(如户口本、结婚证)、被关押人员同意书(如有)

二、不同申请主体注意事项

  1. 亲属申请

    • 需提供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本、出生证)
    • 若被关押人员未明确授权,需说明领取物品的必要性(如生活必需品、药品等)
    • 示例条款:”申请人系被关押人[姓名]之母,因其患有近视需长期佩戴眼镜,现申请领取其入所时扣押的眼镜一副”
  2. 律师申请

    • 需附委托书及律师执业证复印件
    • 可基于案件需要申请领取与案件相关的物品(如通讯设备需特别说明)
    • 示例条款:”根据《刑事诉讼法》第40条,本律师作为[嫌疑人姓名]辩护人,申请领取其入所时扣押的手机,用于调取与案件无关的个人通讯记录”
  3. 其他主体申请

    • 需提供合法授权文件(如公检法机关出具的协助调查函)
    • 需说明领取物品的特殊事由(如文物需移交文物部门)

三、申请书模板

关于领取被关押人员[张三]个人物品的申请书

[看守所/拘留所名称]:

申请人[李四],系被关押人[张三]之妻,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现申请领取[张三]入所时扣押的以下物品:

  1. 黑色框架眼镜一副(镜架刻有”ZS2020”字样)
  2. 降压药”硝苯地平控释片”一盒(剩余14片,批号20230501)
  3. 身份证一张(证号XXXXXXXXXXXXXXXXXX)

法律依据:《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看守所对人犯收押前,应当将人犯随身携带的物品登记造册,并由人犯签名捺指印后交看守所代为保管”。现因[张三]患有高血压需每日服药,且需使用身份证办理相关手续,特申请领取上述物品。

申请人承诺:领取后将妥善保管,不用于违法用途,并于[张三]释放/移送时如数交还。

此致
[看守所/拘留所名称]

申请人(签名捺印):[李四]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四、实务建议

  1. 提前确认流程:不同地区看守所可能有特殊要求(如需提前预约、物品清单需公证等),建议先电话咨询
  2. 物品核对:领取时需当场清点物品,核对与申请清单是否一致,如有缺失要求出具书面说明
  3. 特殊物品处理:若涉及贵重物品(如珠宝、现金),建议要求看守所出具保管凭证
  4. 拒绝领取情形:若物品被认定为涉案证据,看守所有权拒绝领取,此时需通过办案机关申请

如需进一步审核申请书内容或了解具体地区特殊要求,可直接向我提供更多案件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