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书失效的情形-范盼盼律师|法行宝
2026-05-04 合同纠纷

调解协议书失效,通常指的是调解协议被认定为无效或被法院不予确认其效力,这主要发生在以下情形中:

  1.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 解释: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若协议内容违反这些规定,如非法买卖枪支、毒品,或约定以非法手段解决纠纷,该协议将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 示例:调解协议中约定双方通过暴力手段解决债务纠纷,这明显违反了法律关于禁止暴力催收的规定,因此该协议无效。
  2. 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 解释:调解协议不得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若协议内容涉及破坏国家重要资源、危害公共安全、损害社会公平正义等方面,法院将基于维护国家和社会整体利益的考虑,否定该调解协议的效力。
    • 示例:调解协议中约定企业违法排放污染物,以换取某种利益,这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该协议无效。
  3.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解释:当协议双方故意勾结,通过虚假意思表示达成调解协议,旨在损害国家、集体或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时,该协议因恶意串通而无效。
    • 示例:债务人与部分债权人虚构债务,并通过调解协议转移财产,实际损害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因此该协议无效。
  4.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解释:调解协议表面上看似合法,但实际目的是为了实现非法行为,如通过签订房屋买卖调解协议来转移非法所得资金,或以调解民事纠纷为名掩盖违法犯罪行为,此类协议因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
    • 示例:双方通过调解协议形式掩盖洗钱活动的真实意图,该协议因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而无效。
  5. 违背公序良俗

    • 解释: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符合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即公序良俗)。以限制人身自由、违背婚姻自由原则等为内容的调解协议,因其违背公序良俗而不能得到法院的确认。
    • 示例:调解协议中约定限制一方当事人的婚姻自由,这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因此该协议无效。
  6. 调解违反自愿原则

    • 解释:调解应基于当事人的自愿。若调解过程中存在强迫手段、欺诈、胁迫等情形,导致协议并非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因违反自愿原则而无效。
    • 示例: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强迫当事人达成协议,该协议因违反自愿原则而无效。
  7. 内容不明确、无法履行

    • 解释:调解协议的内容必须明确具体,具有可履行性。若协议内容模糊不清,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或各方当事人对协议的理解存在重大分歧,且无法通过合理方式确定具体履行内容,法院将不予确认该调解协议。
    • 示例:调解协议中仅约定“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纠纷”,但未明确具体的协商方式和期限,导致协议无法履行,因此该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
  8. 其他特殊情形

    • 解释:除上述情形外,若调解协议存在其他违法或不当情形,如调解组织、调解员强迫调解、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等,也可能导致法院不予确认其效力。但当事人明知存在上述情形仍坚持申请确认的除外。
    • 示例:调解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却仍然主持调解并达成协议,该协议可能因调解员的中立性受到质疑而被视为无效。

总结与建议:

在实际操作中,判断调解协议的有效性需综合考虑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对于可能存在无效情形的调解协议,建议当事人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范盼盼律师,专注于合同纠纷、婚姻家庭领域),通过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或其他有权机构申请确认其无效,以保护自身及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当事人在签订调解协议时,应确保协议内容合法、合规,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明确具体的权利义务关系,以确保调解协议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