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成年人陪审的过程中,确实需要社工的参与,尤其是在构建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支持体系的背景下,社工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从江苏的实践经验来看,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与多家社会工作专业组织建立了常态化合作,并引入了大量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参与到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中。这些社工为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提供了社会调查、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专业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充分说明了社工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其次,社工在未成年人陪审中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精准帮扶助力回归社会:社工凭借其专业优势,能够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全面、专业的精准帮扶服务,帮助他们快速回归社会,减少再犯的可能性。
专业化服务拓宽保护视角:涉罪未成年人普遍存在认知水平低、成长轨迹不良等问题,社工的介入能够从更专业的角度出发,发现和消除未成年人涉罪背后的深层社会问题,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全面的司法保护。
推动社会治理模式创新:社工的介入强调从下而上的参与和合作,能够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共同参与到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保护中来,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此外,虽然我国司法社工制度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地位模糊、准入标准缺位、资源供给不足等,但相关部门已经在积极完善相关制度,明确社工的职能定位,加强经费保障,探索专业化培养模式等,以提升社工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的实效性。
综上所述,未成年人陪审确实需要社工的参与。社工的介入不仅能够为涉罪未成年人提供专业的帮扶和服务,还能够推动社会治理模式的创新,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提供更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