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合同时 怎么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冯霖霖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合同纠纷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常指合同内容或合同订立行为直接违背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明确规定的、必须遵守的条款,导致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具体可从以下角度分析:

  1. 强制性规定的定义与范围
    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此处需区分“效力性强制性规定”与“管理性强制性规定”:

    • 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直接涉及公共利益、社会秩序或第三人权益,违反则合同无效(如禁止流通物买卖、违反金融监管的借贷合同)。
    • 管理性强制性规定:仅涉及行政管理或内部规范,违反一般不影响合同效力,但可能承担行政责任(如未办理备案手续的合同)。
  2. 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常见情形

    • 合同标的违法:如买卖毒品、枪支,或提供赌博、色情服务。
    • 主体资格违法:如无资质的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或未成年人签订与其年龄、智力不符的合同。
    • 程序违法:如必须招标而未招标的项目合同,或未经过批准的对外投资合同。
    • 内容违法:如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的免责条款,或显失公平的格式条款。
  3. 法律后果与风险防范

    • 合同无效:违反效力性强制性规定的合同自始无效,双方需返还财产或折价补偿,过错方可能承担赔偿责任。
    • 行政处罚:如违反市场准入、环保等规定,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责任。
    • 风险防范建议:
      • 订立合同前核查对方资质及行业准入条件;
      • 避免约定明显违反公序良俗或法律禁止性条款;
      • 对涉及特殊审批的合同,确保履行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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