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不听管教也不工作,父母是否必须要抚养”,我们可以从法律的角度进行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的规定,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这一条款明确了抚养费的给付对象,它涵盖了未成年子女,也就是说,在子女未满18周岁之前,父母通常是需要承担抚养责任的。
接下来,我们进一步分析抚养费的给付期限和条件。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然而,对于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子女,父母是否能够要求停止支付抚养费,并不是绝对的,而是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的负担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子女的实际需要:如果子女仍然在学校接受教育,没有劳动收入或收入较低,或者因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那么父母是需要继续承担抚养费用的。这是因为子女在这个阶段仍然处于成长和发展的关键时期,需要父母的经济支持来保障其基本生活和教育需求。
父母的负担能力:父母的经济状况也是决定是否需要继续支付抚养费的重要因素。如果父母经济困难,确实无力承担抚养费用,那么他们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减免或停止支付抚养费。但这种情况需要经过法院的审查和判决,不能单方面决定。
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抚养费的数额和支付方式也需要考虑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如果子女已经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并能达到当地一般生活水平,那么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这是因为子女已经具备了独立生活的能力,不再需要父母的经济支持。
针对您描述的具体情况,即子女不听管教也不工作,这并不影响父母在法律上的抚养义务。除非子女已经能够依靠自己的劳动收入维持生活,并能达到当地一般生活水平,否则父母仍然需要承担抚养责任。如果子女确实存在不听管教、不工作等问题,父母可以通过沟通、教育等方式引导子女改正,但不能因此拒绝支付抚养费。
综上所述,对于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子女,父母在法律上仍然需要承担抚养责任,除非子女已经具备独立生活的能力。如果父母和子女之间存在抚养费纠纷,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