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承诺与虚假宣传的区别-王晓芳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合同纠纷

虚假承诺与虚假宣传在法律上存在明显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定义与性质:

    • 虚假承诺:通常指的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作出的不真实、无法兑现的承诺。这种承诺可能涉及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关键内容,且其虚假性往往直接影响合同的成立、效力或履行。虚假承诺可能构成合同欺诈,导致合同无效或可撤销,并可能引发民事赔偿责任。
    • 虚假宣传:则是指经营者在商业活动中,通过广告、产品说明、销售介绍等方式,对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虚假宣传主要影响消费者的购买决策,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的规制。
  2. 主体与对象:

    • 虚假承诺:主要发生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即承诺方与受诺方。承诺方通常是合同的一方,如卖方、服务提供者等;受诺方则是合同的另一方,如买方、服务接受者等。
    • 虚假宣传:则主要发生在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以及经营者之间。经营者通过虚假宣传来误导消费者,或与其他经营者进行不正当竞争。
  3. 法律后果:

    • 虚假承诺:如果构成合同欺诈,受诺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合同,并要求承诺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极端情况下,如果虚假承诺涉及犯罪(如诈骗罪),承诺方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 虚假宣传: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经营者因虚假宣传可能受到行政处罚,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同时,如果虚假宣传给消费者造成损害,消费者也有权要求经营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4. 举证责任:

    • 虚假承诺:在合同纠纷中,受诺方通常需要证明承诺方作出了虚假承诺,且该承诺与合同成立、效力或履行有直接关系。这可能需要提供合同文本、承诺书、证人证言等证据。
    • 虚假宣传:在消费者维权或反不正当竞争诉讼中,消费者或受害经营者需要证明经营者进行了虚假宣传,且该宣传对其购买决策或市场竞争产生了实质性影响。这可能需要提供广告、产品说明、销售记录等证据。

举例说明:

  • 假设某商家在销售商品时承诺“买一送一”,但实际并未履行该承诺。如果消费者因此购买了商品并要求商家兑现承诺,而商家拒绝,则商家可能构成虚假承诺。
  • 假设某商家在广告中宣传其产品具有某种特殊功能,但实际产品并不具备该功能。如果消费者因此购买了产品并发现受骗,则商家可能构成虚假宣传。

法律建议:

  • 对于消费者而言,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和商家的宣传内容,避免被虚假承诺或虚假宣传所误导。
  • 对于经营者而言,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诚信经营,避免进行虚假承诺或虚假宣传,以免引发法律纠纷和声誉损失。

可能法律后果的进一步说明:

  • 在虚假承诺的情况下,如果合同被撤销,双方应恢复原状,即受诺方应返还已接受的商品或服务,承诺方应返还已收取的款项。同时,承诺方还需承担因虚假承诺给受诺方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
  • 在虚假宣传的情况下,经营者除了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外,还需承担因虚假宣传给消费者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如果虚假宣传行为构成犯罪(如虚假广告罪),经营者还可能面临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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