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受理书下来还要上传什么资料-李林华律师|法行宝
2026-05-01 劳动纠纷

在收到工伤受理书后,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补充上传以下资料:

  1. 医疗相关证明材料

    • 完整的病历本(包括门诊、住院记录)
    • 诊断证明书(需加盖医院公章)
    • 医疗费用发票原件及费用清单(如已通过医保报销,需提供分割单)
    • 影像学检查报告(如X光、CT、MRI等)及胶片(如有)
    • 康复治疗记录(如涉及后续治疗或康复)
  2. 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 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如未签订书面合同,需提供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辅助证明)
    • 社保缴纳记录(证明用人单位已为你缴纳工伤保险)
  3. 事故相关证明材料

    • 工伤事故报告(需用人单位盖章确认)
    • 现场照片或视频(如能证明事故发生经过)
    • 证人证言(如有目击者,需提供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 公安机关或安监部门的调查报告(如涉及重大事故或第三方责任)
  4. 其他特殊情况材料

    • 上下班途中事故:需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居住证明(证明事故发生在合理路线)
    • 职业病认定:需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职业史证明
    • 因工外出期间事故:需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出差证明或外派记录

注意事项:

  • 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或本人签字确认
  • 不同地区社保部门可能对材料要求有细微差异,建议提前联系当地社保局确认
  • 补充材料需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后15日内提交,逾期可能影响认定进度

如有其他疑问或需要进一步帮助,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