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受理后还要什么资料-高慧颖律师|法行宝
2025-09-08 劳动纠纷

在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后,为了确保工伤认定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您可能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补充或提供以下一些关键资料:

  1. 工伤认定申请表:这是基础资料,需要详细填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的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2. 劳动关系证明: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这可以是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等,以证明您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雇佣关系。

  3. 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个人身份的证明,这是必不可少的资料。

  4. 工伤事故调查报告:

    • 单位应提供事故时间、地点、原因及结论等详细信息。
    • 个人则需提供事故自述材料,描述事故发生的经过和自己的受伤情况。
  5. 旁证材料:包括两人或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音影像资料、当事人陈述等,这些材料有助于更全面地了解事故情况。

  6. 医疗诊断证明:提供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以及门急诊、住院病志及辅助检查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证明您的受伤情况和治疗过程。

  7. 特殊情况证明材料:

    • 如果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应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 如果由于机动车事故引起的伤亡,应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或其他有效证明。
    • 如果因公外出期间受到伤害,应提供如“派工单”“出差通知书”等证明因公外出的原始证明材料,以及当地公安机关的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
    • 如果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应提供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
    • 如果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应提供由设区的市级有关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事迹材料或有关部门授予的荣誉证书等。
    • 如果属于因战、因工负伤的转业、复员军人因伤复发,应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及医疗机构对旧伤复发的诊断证明。
  8. 其他材料:如受伤员工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如果是个人申报的话),以及劳动行政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在提交完所有必要资料后,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应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如果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则应在15日内作出决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