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两万块钱已退回有可能不起诉吗-张嘉良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刑事辩护
  1. 结论概述 诈骗两万块钱并已退回,并不意味着一定可以不起诉。是否起诉取决于具体案件的事实、证据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各种情节,包括退钱的时机、悔罪态度、社会危害程度等。但退回诈骗所得这一情节在量刑时会作为重要考量因素,可能减轻处罚。

  2. 诈骗罪及量刑标准

    • 定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 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十万元以上)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两万块钱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构成诈骗罪。
  3. 退钱与量刑的关系

    • 退钱的意义:退钱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退赃、退赔,是量刑的考虑因素之一,而非定罪条件。退还受害人钱财表明认罪态度良好,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但并不能抵销刑罚。
    • 量刑考量:在量刑过程中,法院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包括积极退赃、认罪态度、自首与立功表现、诈骗手段、是否累犯等。退回诈骗的两万块钱属于积极退赃行为,有助于争取从轻处罚。
  4. 可能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情况

    • 情节显著轻微:若诈骗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这通常适用于初犯、急需资金且短时间内主动退钱并获得被害人谅解的情形。
    • 犯罪情节轻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作出不起诉决定。例如,从犯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的情况。
    • 证据不足:若二次补充侦查后证据仍然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院应作出不起诉决定。
    • 特定情形下的不起诉或免刑: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若诈骗公私财物虽达“数额较大”标准,但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未参与分赃或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获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形,且行为人认罪、悔罪,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起诉或免予刑事处罚。
  5. 通常会起诉的情况

    • 构成犯罪且无不起诉情形:如果诈骗行为达到了诈骗罪的立案追诉标准,且不存在上述法定不起诉或酌定不起诉的情形,检察院一般会依法提起公诉。即使犯罪嫌疑人退钱,也只是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不影响其行为构成犯罪的认定。
  6. 建议

    • 积极配合调查:如果涉嫌诈骗,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争取从轻处理。
    • 主动退赃退赔:尽快退回诈骗所得,并尽可能获得被害人的谅解,这有助于在量刑时争取从轻处罚。
    • 寻求法律帮助:鉴于诈骗行为的严重性和复杂性,建议尽快向我咨询,我会根据具体案情和法律规定,提供有效的辩护策略,为犯罪嫌疑人争取最公正的审判结果。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修正)》第二百六十六条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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