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老公常年在外地工作,不回家,法定假日回家是否可以报销路费”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老公所在单位的具体规定以及他是否符合享受探亲假的条件。以下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凡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固定职工,如果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这意味着,如果您老公符合这些条件,他有权享受探亲假。
关于探亲假的具体规定:
探亲假期: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三十天。这个假期包括了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另外还会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
路费报销:根据规定,职工探望配偶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这是对您问题中“法定假日回家是否可以报销路费”的直接回答。只要您老公符合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并且是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回家,那么他的往返路费应该由所在单位承担。
其他注意事项:
此外,虽然您提供的信息中还包括了关于归侨侨眷职工出境探亲的待遇,但这与您老公的情况不直接相关,因此在此不做详细展开。
综上所述,如果您老公符合享受探亲假的条件,并且是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内回家,那么他的往返路费应该由所在单位承担。建议您老公与所在单位的人事或财务部门沟通,了解具体的报销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顺利报销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