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不进行离职职业健康检查是否可以办理解除”的问题,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综合判断。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对于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有义务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在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这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确保他们在离职前能够了解自己的健康状况,避免因职业病而带来的潜在风险。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经济补偿、工资支付等事项,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种解除方式是有效的。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劳动者后续发现因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而患上职业病,仍然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权益。
以您提供的两个案例为例:
在第一个案例中,某公司与景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未对景某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即终止了劳动合同,这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仲裁委裁决恢复劳动关系(尽管最终因双方信任基础不复存在而未实际恢复,但法律上认定了公司的违法行为)。
在第二个案例中,李某与化学制品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并签订了书面协议。尽管李某在离职前未进行离岗职业健康检查,但仲裁委认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符合法律规定,且李某未提供证据证明其已患有或疑似患有职业病,因此不支持李某认定协议无效的请求。
综上所述,不进行离职职业健康检查,在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但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协议,那么这种解除方式是可能的。但无论如何,用人单位都应当重视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得到保障。如果您或您所在的单位面临类似问题,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劳动部门以获取更具体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