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一个人9月入职,第二年是否有年假”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是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这里的“连续工作满1年”并没有限定必须在同一单位,它既包括职工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工在不同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的情形。
对于您的情况,如果一个人在9月入职新单位,并且在此之前已经连续工作了1年以上(无论是在同一单位还是不同单位),那么他在入职新单位后,是需要继续享受带薪年休假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新入职员工当年度年休假天数并不是直接按照全年应享受的天数来计算,而是需要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
具体折算方法是:(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如果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则不享受年休假。
以您的情况为例,如果一个人在9月入职,那么他在新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就是从9月到12月的天数。假设他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为5天(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情况),那么他当年度在新单位可以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就是:(剩余日历天数÷365天)×5天。如果折算结果不是整数,那么不足1天的部分就不享受年休假。
另外,还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职工在当年有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或者请病假达到一定天数的(根据累计工作年限不同而有所差异),那么他是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的。
综上所述,一个人9月入职新单位后,第二年(实际上是指入职后的第一个完整年度)是否有年假,取决于他入职前是否已经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以及他在新单位剩余的日历天数折算后是否满足享受年休假的条件。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解释,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