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审案件可以以当事人申请和解扣除审限吗-何嘉律师|法行宝
2026-04-24 行政纠纷

二审案件中,一般不可以单纯以当事人申请和解为由扣除审限,但在特定情况下,因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而申请撤诉或法院调解结案的,会导致审限的终结或不再继续计算。以下是对这一问题的详细分析:

  1. 审限的基本规定:

    • 审限,即审理期限,是指人民法院从立案到作出裁判的法定期间。在二审程序中,审限通常是从二审法院立案之日起计算,至作出裁判或调解书送达之日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二审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
  2. 和解与审限的关系:

    • 和解本身不直接导致审限扣除:在二审过程中,当事人之间可以自行和解,但和解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审限的扣除或延长。审限的计算是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的,与当事人是否和解无直接关联。
    • 和解后申请撤诉或调解结案的影响:
      • 如果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并据此向法院申请撤诉,那么法院在审查并裁定准许撤诉后,二审程序即告终结,审限也随之终结。
      • 如果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并请求法院根据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那么法院在制作并送达调解书后,二审程序同样终结,审限也不再继续计算。
  3.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当事人在二审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必须合法有效,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
    • 法院的审查义务:法院在审查当事人和解协议或调解申请时,会依法进行审查,确保和解协议或调解内容的合法性、自愿性和真实性。
    • 审限的严格遵守:尽管和解可能导致二审程序的终结或审限的不再继续计算,但法院仍需严格遵守审限规定,确保案件的及时审理和裁判。

建议:

  • 如果您在二审过程中希望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建议及时与法院沟通,了解和解对审限的具体影响,并依法进行和解协议的签订和申请撤诉或调解结案的手续。
  • 在和解过程中,务必确保和解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避免因和解协议违法或无效而导致二审程序无法终结或审限继续计算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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