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外和解申请书可以扣除审限再暂停审限吗-李肖峰律师|法行宝
2025-08-17 行政纠纷

关于庭外和解申请书是否可以扣除审限再暂停审限的问题,结论如下:

  1. 庭外和解期间不计入审限:

    • 根据《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确认和解协议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申请庭外和解的期间,不计入审限。这意味着,一旦双方提出庭外和解申请,并在和解期间内,这段时间是不会被计入案件的审理期限的。
  2. 关于“暂停审限”的表述:

    • 在法律术语中,并没有直接“暂停审限”的说法。审限的扣除或不计入,通常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特定期间所导致的。庭外和解期间不计入审限,已经是一种审限的“调整”或“扣除”,而非“暂停”。因为“暂停”通常意味着在某个时间点后审限会继续计算,而庭外和解期间则是完全不计入审限的。
  3. 庭外和解后的程序:

    • 如果双方在庭外和解期间内达成了和解协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和解协议并制作调解书。一旦调解书生效,案件即告终结。
    • 如果双方未能在庭外和解期间内达成和解协议,案件将继续按照正常的诉讼程序进行审理,此时审限将重新开始计算(但之前庭外和解期间不计入的部分不会补回)。
  4. 法律建议:

    • 对于当事人而言,如果希望利用庭外和解来节省诉讼时间和成本,可以在提出庭外和解申请时,明确了解审限扣除的相关规定,并合理安排和解期间的活动。
    • 同时,当事人也应注意,庭外和解并非必然导致案件终结,如果和解失败,仍需继续参与诉讼程序。

综上所述,庭外和解申请书提出后,庭外和解期间是不计入审限的,但并没有直接“暂停审限”的法律术语或规定。如有任何关于庭外和解、审限扣除或其他法律问题的疑问,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