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孩子犯法,父亲银行按揭的车子是否可以申请财产保全,需分情况讨论,一般情况下若该车子不属于孩子财产则不能申请保全,特殊关联情形下可能存在例外。具体分析如下:
一般情况:车辆不属于孩子财产,不能申请保全
- 财产保全的对象: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其保全对象通常是与案件有直接关联且属于被保全人所有的财产。
- 车辆所有权归属:父亲银行按揭的车子,在按揭期间,车辆的所有权通常仍归银行(在抵押权设定的情况下,银行是抵押权人,对车辆享有优先受偿权),父亲只是拥有车辆的使用权,并在按揭还清后才能完全取得车辆所有权。孩子并非车辆的所有权人,该车辆不属于孩子的财产。
- 不能保全的原因:由于财产保全只能针对被保全人(本案中若孩子是被告,则被保全人是孩子)的财产进行,所以一般情况下,不能对不属于孩子的父亲按揭的车辆申请财产保全。
特殊情况:车辆与案件存在关联且符合特定条件,可能可以保全
- 车辆用于犯罪活动:如果孩子犯法所涉及的犯罪活动与该车辆有直接关联,例如孩子使用该车辆实施了运输毒品、盗窃等犯罪行为,那么该车辆可能被认定为犯罪工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犯罪工具,司法机关可以依法予以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但这种情况下的保全主体通常是司法机关(如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而不是普通的民事诉讼中的申请保全人。
- 车辆存在转移、隐匿等风险:如果存在证据表明孩子可能会通过转移、隐匿该车辆等方式来逃避法律责任,且该车辆与案件的审理和执行有重大关联,那么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也可以考虑对该车辆采取保全措施。不过,这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存在上述风险,并且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