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不构成紧急避险,且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证一定会被吊销。以下从法律定义、法律规定以及法律后果等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定义角度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较小的另一方的合法利益,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的行为。其核心在于“不得已”和“损害较小利益保护较大利益”。而醉酒驾驶是明知自己处于醉酒状态,仍选择驾驶机动车上路,这并非是在面临紧急危险时不得已采取的行为,而是对公共安全的一种漠视和主动侵害,不符合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
法律规定角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醉酒驾驶机动车是明确会被吊销驾驶证的,不存在因为构成紧急避险而不吊销驾驶证的情况。
法律后果角度
醉酒驾驶不仅会对自己的生命安全造成极大威胁,还会对其他道路使用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危害。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往往不堪设想。吊销驾驶证是对醉酒驾驶行为的一种严厉处罚,旨在通过剥夺驾驶资格,防止醉酒驾驶者再次上路,从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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