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调离原岗位,特别是涉及到在编在岗教师的调出,是一个需要遵循一定程序和规定的过程。以下是根据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的《泗县在编在岗教师调出管理暂行办法》为您详细梳理的调出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调出原则
教师调动需坚持相对稳定的原则,即要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出发,合理配置教师专业资源,保持师资总体稳定,以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调出条件
基本条件:
- 拟调出人员需为公办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在泗县列编满3年以上的正式在编在职教师。特岗教师、“三支一扶”教师服务期满后,需列编满1年以上。
- 若有约定期限(如引进的优秀人才、优师计划、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等),则按约定期限执行。
- 现役军人和消防队员配偶等国家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 调入地主管部门需提供同意调入(接收)函。
优先调动条件:
- 配偶在县外工作,夫妻两地分居时间超过3年的。
- 教师本人为独生子女,父母一方患有重大疾病或遭受重大变故无法自理,父母年迈生活不能自理的。
- 子女不在身边,为满足对子女教育和陪伴子女愿望,或其子女有重大疾病的。
- 其他重大问题影响教师家庭正常生活和工作的。
不得流动情形:
- 在试用期内的教师。
- 因各种原因受组织审查未结案的教师。
- 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未满3年以上的聘任经历。
- 其他不得办理流动的情形,以及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文件另有规定的。
三、办理程序
书面申请:
- 申请调出县或申请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的在编在职教师,需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 学校审核是否符合相关条件,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对符合条件并同意调出的人员,由校长签署“同意调出”意见并签名,加盖学校公章。
- 申请需在当年6月25日至7月15日期间递交至县教体局人事股登记,逾期不予受理。
资格审核:
- 县教体局负责对申请调出县或申请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的教师调出条件把关及人事档案初审。同等调出条件下,在泗县工作时间长的优先。
- 县人社局负责年度考核和人事档案复审。
- 县委编办负责审核编制情况。
研究审批:
- 对符合调出县或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条件已录取的教师,报县委编委会议审议。
- 按程序办理调出手续。
四、工作要求
- 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审核把关,切实维护教师调出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有关要求、弄虚作假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 申请调出或申请参加外县(区)公开引进的教师须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当年度申请调动资格。
五、其他注意事项
- 教师调出工作通常坚持一年一办,于暑假期间集中办理,以便尽量减少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影响。
- 在调出过程中,教师应保持与原学校和调入学校的良好沟通,确保调出手续的顺利进行。
希望以上信息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在调出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