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家暴告诫书流程-石镇宾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婚姻家庭

家暴告诫书是由公安机关依法出具的,针对家庭暴力行为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加害人所实施的一种法律措施。开具家暴告诫书的具体流程如下:

一、报警与出警

  1. 报案方式:当发生家庭暴力时,受害人或相关人员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报案方式多样,可以通过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者直接前往当地派出所进行报案。
  2. 及时出警: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应迅速出警,制止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确保受害者的人身安全。同时,公安机关会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并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如有需要)。

二、调查与取证

  1. 调查程序:公安机关会对家庭暴力事件进行全面调查,这包括询问当事人、证人,收集现场照片、视频等相关证据。社区民警因其对辖区内的家庭情况较为熟悉,可能会更深入地参与调查和调解工作。
  2. 认定标准:公安机关会根据调查取证的情况,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认定是否存在家庭暴力行为。家庭暴力行为包括家庭成员之间的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身体、精神侵害行为。

三、出具告诫书

  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六条,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2. 内容要求: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告诫书应明确载明上述法定内容,并要求加害人立即停止家庭暴力行为,不得再次实施。

四、告诫书的送达与执行

  1. 送达方式:公安机关会将告诫书直接送交加害人,并要求其在告诫书上签字确认。如果加害人拒绝签字,民警会在告诫书上注明情况,并通过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同时,公安机关也会将告诫书副本送达给受害者,并告知其相关权利和救济途径。
  2. 执行监督: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如果加害人违反告诫书并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注意事项

  1. 不可撤销性:家庭暴力告诫书一旦出具,即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撤销。
  2. 严格执行:加害人应当严格执行告诫书上的内容,否则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举例说明:假设张女士长期遭受丈夫李某的家庭暴力,但情节较轻,未达到治安管理处罚的标准。张女士在遭受暴力后,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迅速出警,制止了李某的暴力行为,并进行了调查取证。经调查认定,李某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但情节较轻。于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出具了家暴告诫书,明确载明了李某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以及禁止李某再次实施家庭暴力的内容。同时,公安机关也将告诫书副本送达给了张女士,并告知了其相关权利和救济途径。

建议:面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应勇敢站出来,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寻求法律的帮助和保护。同时,受害人也可以保留好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证人证言等,以便在后续的法律程序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或你身边的人正遭受家庭暴力,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