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取证据和扣押区别-赵雪芹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刑事辩护

调取证据和扣押是刑事诉讼中两个不同的概念,主要区别体现在目的、性质、实施主体、程序以及法律后果等方面。以下是对这两个概念的详细解释和比较:

  1. 目的与性质:

    • 调取证据:主要是为了收集、固定和保全与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案件事实,支持或反驳指控。调取证据是刑事诉讼中获取证据的一种常规手段,其性质相对中性,旨在确保案件的公正处理。
    • 扣押:则是一种强制措施,旨在暂时剥夺犯罪嫌疑人或相关人员对特定物品的占有权,以防止这些物品被转移、隐匿或毁损,从而确保它们能够作为证据在后续的诉讼程序中使用。扣押具有更强的强制性和目的性,直接关联到案件的侦查和审判。
  2. 实施主体与程序:

    • 调取证据:可以由侦查机关、检察机关或审判机关根据案件需要,依法向有关单位或个人调取。调取证据的程序相对灵活,通常需要出示相关法律文书,并说明调取证据的理由和范围。
    • 扣押:则必须由侦查机关(如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且需要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扣押时,侦查人员必须出示搜查证或扣押决定书,并制作扣押清单,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盖章。扣押的物品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使用或损毁。
  3. 法律后果:

    • 调取证据:调取到的证据材料将作为案件处理的重要依据,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将受到严格审查。如果调取的证据被认定为非法证据,可能会被排除在诉讼程序之外。
    • 扣押:扣押的物品在诉讼程序结束后,将根据案件处理结果进行相应处理。如果物品被认定为与案件无关,应当及时返还;如果物品被认定为犯罪工具或赃款赃物,则可能被依法没收或上缴国库。同时,扣押行为本身也受到法律监督,如果侦查机关在扣押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相关责任人员可能会受到法律追究。

举例说明:

  • 假设在一起盗窃案件中,侦查机关为了收集证据,可能会向被害人调取被盗物品的购买凭证、照片等材料,这是调取证据的行为。
  • 同时,如果侦查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了与案件有关的赃款赃物或犯罪工具,可能会依法进行扣押,以确保这些物品能够作为证据在后续的诉讼程序中使用。

总结与建议:

  • 调取证据和扣押在刑事诉讼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具有不同的目的和性质。
  • 在实际操作中,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确保调取证据和扣押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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