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老人在单元门摔倒骨折物业有没有责任-林卫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房产纠纷

结论:下雪天老人在单元门摔倒骨折,物业是否承担责任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物业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分析:

1. 物业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

  • 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若物业已尽到合理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则无需承担责任。
  • 具体情形:
    • 物业在雪后及时组织人员清扫了单元门前的积雪,并设置了“小心地滑”的警示标志。
    • 物业采取了其他合理的防滑措施,如铺设防滑垫、撒盐等。
  • 法律后果:在此情况下,物业已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老人摔倒骨折与物业的管理行为无直接因果关系,物业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2. 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情况

  • 法律背景:同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若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具体情形:
    • 物业未及时清扫单元门前的积雪,导致地面湿滑。
    • 物业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或采取其他防滑措施。
    • 物业虽设置了警示标志,但标志不明显或位置不当,未能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
  • 法律后果:在此情况下,物业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老人摔倒骨折与物业的管理行为存在直接因果关系,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可能包括老人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老人构成伤残,物业还需赔偿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等。

3. 老人自身存在过错的情况

  • 法律背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具体情形:
    • 老人明知地面湿滑,仍故意快速行走或奔跑,导致摔倒骨折。
    • 老人未注意观察周围环境,如未看到警示标志或未绕开湿滑区域。
  • 法律后果:在此情况下,老人自身存在过错,可以减轻物业的赔偿责任。具体减轻比例需根据老人的过错程度、物业的过错程度以及损害后果等因素综合判断。

建议与提醒

  • 对物业:建议物业在雪后及时组织人员清扫积雪,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采取其他合理的防滑措施,以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避免类似纠纷的发生。
  • 对老人及家属:若老人摔倒骨折,建议及时保留相关证据,如现场照片、视频、医疗记录等,以便在需要时向物业主张权利。同时,也应注意观察周围环境,避免自身存在过错导致损害后果的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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