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门口滑倒骨折,物业是否承担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 物业可能承担责任的情况
未及时排除危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如果未及时排除如地面结冰等危险,且没有证据能证明事故发生时在危险区域设立了警示标志,则未尽到足够的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对业主的合理损失应承担相应责任。例如,若小区门口因物业未及时清理积雪或结冰导致业主滑倒骨折,物业需承担一定责任。
管理疏忽:物业公司在“物”的方面,即对其所控制场所的建筑物、配套设施、设备等的安全性负有保障义务。如果物业公司未能履行这一义务,如未采取合理措施及时清理结冰地面,导致业主摔倒,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 业主自身责任
三. 责任划分
我建议:对于小区门口滑倒骨折的情况,业主应首先确保自身安全,并及时就医治疗。随后,可以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与物业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如果协商不成,业主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物业公司也应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小区居民的安全出行。如有进一步需要,您可以继续咨询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