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问通知书必须给证人出具吗-颜忠军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行政纠纷

关于您提出的“询问通知书是否必须给证人出具”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在证人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首次询问时应当向其出具《询问通知书》。这一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考虑:

一、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公告(第2号)》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证人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在首次询问时向其出具《询问通知书》。这是法律对询问证人程序的一项明确要求,旨在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询问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二、程序规范

出具《询问通知书》是询问证人程序中的重要一环。它不仅能够明确询问的时间、地点和目的,还能够让证人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更加积极地配合询问工作。同时,这也是对询问人员的一种约束,要求他们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询问,不得随意侵犯证人的合法权益。

三、实际操作

在实际操作中,询问人员应当在首次询问证人时,向其出示《询问通知书》,并由证人签名确认。如果证人拒绝签名,询问人员应当在文书上记明这一情况。此外,询问人员还应当核实证人的身份信息,问明证人的基本情况,并告知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以及作伪证或者隐匿证据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证人被限制人身自由,那么询问人员应当复印其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文书入卷,而无需再出具《询问通知书》。但无论如何,询问人员都必须确保询问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不得侵犯证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在证人未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下,首次询问时应当向其出具《询问通知书》。这是法律对询问证人程序的一项明确要求,也是保障证人合法权益、确保询问过程合法性和规范性的重要措施。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