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审核的情形因具体领域和审核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我将分别就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以及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两个领域,详细阐述终止审核的情形。
一、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终止情形
在政府投资项目的预、结算审核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审核机构将终止审核工作:
送审资料缺项较多:若项目建设单位送审的资料缺项较多,导致根据现有资料无法完成初稿审核工作,审核机构将终止审核。
项目建设程序存在重大缺陷:若项目建设程序上存在重大缺陷,如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立项、审批等,审核机构将终止审核。
送审金额超可研或概算批复:若送审金额超过可研或概算批复的建安费(含预备费),审核机构将认为项目超出预算范围,从而终止审核。
项目建设标准超出规定且未说明:若项目建设标准超出相关通知中规定的标准,且项目建设单位未作出相关说明,审核机构将终止审核。
在终止审核后,审核机构会出具项目退审意见书,并在相关管理系统中发起退审。项目建设单位需对项目进行整改完善,符合报送要求后方可重新送审。
二、股票发行上市审核终止情形
在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过程中,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交易所将终止发行上市审核:
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若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内容存在重大缺陷,严重影响投资者理解和交易所审核,交易所将终止审核。
发行人撤回申请或保荐人撤销保荐:若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或者保荐人撤销保荐,交易所将终止审核。
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或补充修改:若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限内回复交易所审核问询,或者未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作出解释说明、补充修改,交易所将终止审核。
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等:若发行上市申请文件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交易所将终止审核。
阻碍或拒绝现场检查或督导:若发行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阻碍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现场检查或现场督导,交易所将终止审核。
以不正当手段干扰审核工作:若发行人及其关联方以不正当手段严重干扰交易所发行上市审核工作,交易所将终止审核。
法人资格终止:若发行人的法人资格终止,交易所将终止审核。
中止审核情形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消除:若中止审核情形未能在规定时限内消除,或者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事项,交易所将终止审核。
不符合板块定位、发行条件等:若交易所审核认为发行人不符合板块定位、发行条件、上市条件或者信息披露要求,交易所将终止审核。
综上所述,终止审核的情形因具体领域和审核机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在政府投资项目预、结算审核中,主要关注送审资料的完整性、项目建设程序的合规性、送审金额的合理性以及项目建设标准的符合性;而在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中,则主要关注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以及发行人的资质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