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时委托他人提交单据的委托书,应当包含以下核心内容,并按照规范格式书写以确保法律效力:
标题与基本信息
委托书标题应明确为“授权委托书”,并注明委托人(原告)和受托人(被委托人)的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若双方为法人或其他组织,需写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法定代表人信息。
委托事项与权限
需清晰列明委托的具体事项,例如“代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及相关单据”,并明确权限范围(如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若涉及特别授权(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等),需单独列明并由委托人签字确认。
委托期限
应注明委托的起止时间,例如“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程序终结时止”。若委托事项涉及多个阶段(如一审、二审),需明确是否涵盖后续程序。
委托人签字与日期
委托书需由委托人本人签字(或盖章),并注明签署日期。若委托人为法人,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律依据与效力说明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当事人可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委托书需符合法律形式要件,否则可能被法院拒绝认可。
示例模板: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原告):张三,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
受托人:李四,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X,联系方式:XXXXXXXXXXX
委托事项:
委托人因与王五(被告)合同纠纷一案,现委托李四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向法院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及相关单据,并处理与本案相关的其他事务。
委托权限:
一般授权(或特别授权: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上诉等)。
委托期限:
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案一审程序终结时止。
委托人(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注意事项:
如有进一步疑问或需针对具体案件起草委托书,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