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银行工作人员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即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银行的普通工作人员,作为银行这一单位的工作人员,若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如掌握贷款审批、资金管理等职权,向他人索要或非法收受财物,并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就符合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关于具体的定罪与量刑,法院会依据涉案工作人员的实际行为、犯罪情节以及涉案金额的大小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具体而言:
因此,普通银行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否则将可能面临法律的严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