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能否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冯霖霖律师|法行宝
2026-07-18 刑事辩护

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罪名主体差异

  1.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此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这意味着,只有那些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才可能构成此罪。

  2. 受贿罪:与此相对,受贿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即构成受贿罪。

二、法律后果与适用

  1. 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将直接构成受贿罪,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2.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若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且数额较大,则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三、特殊情况分析

虽然国家工作人员不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国家工作人员可能与非国家工作人员共同实施受贿行为。此时,若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则构成受贿罪;若非国家工作人员在此过程中起到了协助、促进等作用,且双方具有共同受贿的故意,则非国家工作人员可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国家工作人员本身可以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四、实际案例说明

假设某国有企业的部门经理(国家工作人员)与某私营企业的业务员(非国家工作人员)勾结,共同收受供应商的贿赂,并为供应商谋取利益。在此案例中,部门经理构成受贿罪,而业务员则可能构成受贿罪的共犯(如果其起到了协助、促进等作用,且双方具有共同受贿的故意)。但无论如何,部门经理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都不可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综上所述,国家工作人员因其特殊的身份和职责,不能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若您在职务犯罪辩护方面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