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没干够一个月被减半发工资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且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一法律条文清晰地确立了劳动者获得劳动报酬的基本权利,同时也强调了用人单位的支付义务。无论您的工作时间是否满一个月,只要您提供了实际的劳动,用人单位就有义务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
其次,从《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角度来看,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并且必须在约定的日期内支付。当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更应在解除或终止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这一规定确保了劳动者在离职时能够及时获得应得的报酬,不受工作时长的影响。
当然,如果用人单位与您在劳动合同中有关于不满一个月工资支付的特殊约定(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按照实际出勤天数按比例计算并发放工资等,那么双方应按照该约定执行。但重要的是,这种约定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完全不发工资,而是应该按照约定的方式合理计算并支付工资。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您遇到了用人单位因工作时长不足一个月而拒绝支付或减半支付工资的情况,我建议您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要求其履行支付工资的义务。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没干够一个月被减半发工资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您有权获得相应的工资报酬,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