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人什么时候有的-石镇宾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婚姻家庭

意定监护人这一概念是随着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特别是《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而逐渐明确和普及的。具体来说,意定监护人制度正式在法律层面得到确立,是在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之后。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这样,在自己未来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就可以由事先确定的监护人来履行监护职责。这一制度充分体现了当事人的自主意愿和意思自治,为那些可能因年龄、疾病等原因而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提供了法律保障。

此外,虽然意定监护人制度在《民法典》中得到了明确,但各地政府和相关机构也在不断探索和完善具体的实施细则和操作流程。例如,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为老年人意定监护的设立流程提供了规范指引,并支持老年人通过签订书面协议等方式确定意定监护人。

总的来说,意定监护人制度是一个相对较新的法律概念,但它已经得到了法律的明确认可和保障,并在实践中不断得到完善和推广。如果您有意设立意定监护人,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机构或律师,以了解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