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监护成立时间-张兴花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婚姻家庭

您好,关于意定监护的成立时间,这主要取决于意定监护协议的签订及生效条件。

首先,意定监护是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包括老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这一协议的签订,是意定监护成立的前提。

关于意定监护的成立时间,可以明确以下几点:

  1. 协议签订时:意定监护协议在双方当事人(即被监护人和意定监护人)签订并签字(或盖章)后即成立。但此时协议尚未生效,因为意定监护的生效条件是被监护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2. 生效条件满足时:当被监护人因年老、疾病、伤残等原因,确实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意定监护协议即生效。此时,意定监护人开始履行监护职责。

  3. 特定地区的实施时间:以您提到的上海市为例,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的若干意见(试行)》,该制度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意定监护协议都要等到2026年1月1日才成立,而是指在该日期之后,上海市将正式推进实施老年人意定监护制度,为意定监护的设立、履行、监督等提供更为规范和完善的法律保障。

额外说明:

  • 意定监护的优先性:即使被监护人存在子女等具有法定监护资格的人,其仍有权指定意定监护人。在履行监护职责时,意定监护优先于法定监护。

  • 公证的重要性:对意定监护进行公证可以确保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并增强协议的执行力。在公证机构,公证员会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协议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核,并告知相关法律意义及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 监督与撤销:如果意定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有关个人或组织可以及时劝阻和制止,并向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报告。在特定情况下,还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