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和解做了公证能推翻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吗-叶飞龙律师|法行宝
2026-04-18 行政纠纷

双方和解并做了公证,一般不能直接推翻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1. 生效判决书的法律效力:

    • 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具有既判力,即一旦判决生效,就产生了法律上的确定力、拘束力和执行力。这意味着判决所确定的内容,对双方当事人及法院均具有约束力,非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变更或撤销。
  2. 和解与公证的性质:

    • 和解是双方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或诉讼外,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解决纠纷的方式。和解协议本身并不具有直接推翻生效判决的效力。
    •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公证可以增强和解协议的证据效力,但同样不能直接推翻生效判决。
  3. 推翻生效判决的途径:

    • 如果双方当事人希望改变生效判决的内容,通常需要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如申请再审、提起新的诉讼(在符合特定条件下)等。这些程序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和条件限制,不是简单的和解并公证就能实现的。
  4. 和解与公证在诉讼中的可能作用:

    • 虽然和解与公证不能直接推翻生效判决,但它们在诉讼中仍可能发挥一定作用。例如,双方当事人可以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协议,并申请法院制作调解书或裁定书来确认和解内容。如果调解书或裁定书得到法院的确认并生效,那么它就可以成为执行依据,替代原有的判决书(在和解内容范围内)。但这种情况下的“推翻”实际上是原判决被新的法律文书所替代,而非简单的和解与公证行为。

法律建议:

  • 如果双方当事人希望解决纠纷并避免进一步的法律程序,可以考虑在诉讼过程中或诉讼外达成和解协议,并寻求法院的确认(如制作调解书或裁定书)。
  • 如果对生效判决有异议或认为存在错误,应当通过法定程序(如申请再审)来寻求救济,而不是试图通过和解与公证来直接推翻判决。

可能后果:

  • 如果双方当事人未经法定程序擅自改变生效判决的内容(如通过和解与公证),可能会面临执行困难、法律责任等风险。因为生效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任何试图规避或改变其内容的行为都可能受到法律的制裁。

综上所述,双方和解并做了公证并不能直接推翻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如果希望改变判决内容或解决纠纷,应当遵循法定程序并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