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没有做因果关系鉴定,仅做过错认定和伤残鉴定,能否补上赔偿款取决于过错与伤残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否明确且能被法院认可,具体分情况说明如下:
若过错与伤残结果存在直接、明确的因果关系
即使未单独做“因果关系鉴定”,但通过伤残鉴定报告、病历资料、事故现场证据等材料,能清晰证明伤残结果是由过错行为直接导致的(例如交通事故中因对方违规驾驶导致骨折,伤残鉴定明确骨折构成十级伤残),法院通常会认可因果关系,并依据过错比例和伤残等级判决赔偿。此时,伤残鉴定结果可直接作为赔偿依据,无需额外补做因果关系鉴定。
若过错与伤残结果存在争议或间接关联
若伤残结果可能由多因素导致(例如工伤中,员工原有疾病与工作伤害共同作用导致伤残),或过错行为与伤残之间的关联性存疑(例如医疗纠纷中,医院过错是否直接导致患者伤残需专业判断),法院可能要求补充因果关系鉴定。此时,若未做因果关系鉴定,仅凭过错认定和伤残鉴定,法院可能因证据不足而降低赔偿比例,甚至驳回部分诉求。
若过错方明确承认因果关系
若过错方在诉讼中明确承认其过错行为与伤残结果存在因果关系(例如书面承认、调解中认可),或通过其他证据(如录音、证人证言)能证明过错方自认因果关系,法院可能直接采纳,无需额外鉴定。此时,伤残鉴定结果可作为赔偿计算依据。
建议:
若有进一步细节(如案件类型、过错情形等),可随时向我说明,我会结合具体场景为您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