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二次入职的员工,之前还没转正,第二次入职是否有试用期”的问题,我可以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这一规定是明确且具有强制性的,意味着无论劳动者之前是否转正,也无论其离职后再次入职的是否为同一岗位,用人单位都不能与其再次约定试用期。
您提到的之前员工未转正的情况,并不影响这一规定的适用。即使员工第一次入职时未转正,但当他再次入职同一用人单位时,用人单位仍然不能与其约定试用期。这是因为试用期的设置主要是为了考察劳动者是否适应岗位,而同一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的工作表现和能力,用人单位在第一次雇佣时已经有所了解,无需再次通过试用期进行考察。
此外,虽然《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中可能有关于不同岗位可重新约定试用期的表述,但这些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不一致时,我们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准。
因此,对于您提出的问题,答案是明确的:二次入职的员工,无论之前是否转正,第二次入职时同一用人单位都不能与其约定试用期。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规定,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