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 一般会怎么划分责任 能举几个典型的法院判决案例吗 宠-黄泽宴律师|法行宝
2026-04-14 侵权纠纷

结论前置

饲养动物造成他人损害时,责任划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具体责任根据情形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我将从一般责任承担、免责或减轻责任情形、特殊责任承担情形以及典型案例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析。

一般责任承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确立了无过错责任的基本原则,即无论饲养人或管理人是否有过错,只要动物造成损害,就需承担责任。例如,张三饲养的宠物狗咬伤李四,张三作为饲养人应赔偿李四的医疗费等损失。

免责或减轻责任情形

  1. 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

    • 若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免责或减轻责任。如李四故意挑衅张三的狗导致被咬,且张三能提供充分证据(如现场监控视频、目击证人证言等),则可能无需承担责任或减轻赔偿责任。
  2. 第三人过错:

    • 若损害是由第三人过错导致,被侵权人有权向饲养人或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向第三人请求赔偿。饲养人或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例如,王五用石头砸赵六的猫,猫受惊抓伤孙七,孙七可向赵六或王五索赔,赵六赔偿后可向王五追偿。

特殊责任承担情形

  1. 违反管理规定未采取安全措施:

    • 若饲养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遛狗不牵绳、未给危险动物佩戴嘴套等)导致损害发生,则需承担侵权责任。这强调了饲养人对动物管理的严格责任。例如,某小区内,一居民遛狗未牵绳,狗突然冲向路人并咬伤,该居民需承担全部责任。
  2. 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

    • 饲养如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需无条件承担责任,无任何免责事由。这体现了法律对危险动物管理的严格态度。例如,某人饲养了一只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该犬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跑出并咬伤他人,饲养人需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 遗弃、逃逸动物造成的损害:

    • 遗弃或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这强调了饲养人对动物的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例如,一只被遗弃的狗在流浪期间咬伤他人,原饲养人需承担赔偿责任。

典型案例

  1. 案例一:遛狗未牵绳致人损害

    • 案情简介:某日,张某在小区内遛狗未牵绳,狗突然冲向正在散步的李某并咬伤其腿部。李某随即前往医院治疗,并产生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 责任划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张某作为狗的饲养人,未对狗采取安全措施(牵绳),导致李某被咬伤,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全部损失。
  2. 案例二:被侵权人故意挑衅致损害

    • 案情简介:王某饲养了一只宠物狗,某日,李某故意挑衅该狗,导致被咬伤。王某认为李某存在过错,不应承担全部责任。
    • 责任划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若能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饲养人或管理人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本案中,王某若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李某存在故意挑衅行为,则可能减轻或免除其赔偿责任。
    • 判决结果:法院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判决王某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李某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3. 案例三:饲养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致损害

    • 案情简介:赵某饲养了一只禁止饲养的烈性犬,该犬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跑出并咬伤他人。受害者要求赵某承担赔偿责任。
    • 责任划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不存在免责事由。
    • 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赵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受害者的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全部损失。

法律建议

  1. 饲养动物需谨慎:饲养人或管理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动物得到妥善管理,避免给他人造成伤害。
  2. 加强安全措施:对于饲养的动物,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如牵绳、佩戴嘴套等),以防止动物伤人事件的发生。
  3. 及时履行赔偿义务:一旦发生损害事件,饲养人或管理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并积极履行赔偿义务,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如果你在饲养动物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