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既约定违约金 又约定赔偿损失 都主张吗-马彩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合同纠纷

在买卖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情况下,能否都主张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从不同角度进行的详细分析:

一、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的基本性质

  1. 违约金:是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当一方违约时,应向另一方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它具有一定的惩罚性和补偿性,旨在通过经济手段制裁违约行为,并补偿守约方因违约行为所遭受的损失。

  2. 赔偿损失:是指违约方因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失,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它主要是补偿性的,旨在使守约方能够恢复到合同履行前的状态。

二、可以同时主张的情况

  1.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和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这意味着,在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情况下,守约方可以主张赔偿损失,以补足违约金与实际损失之间的差额。
    • 实例说明:假设甲乙双方签订了一份货物买卖合同,约定违约金为5万元。后因甲公司违约,导致乙公司实际损失11万元(包括额外采购成本和预期利润损失)。在此情况下,乙公司可以主张5万元违约金,并就剩余的6万元损失要求甲公司进行赔偿。
  2. 合同中有明确约定:

    • 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可以并用,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守约方在违约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损失。

三、不可以同时主张的情况

  1. 违约金足以弥补损失时:

    • 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已经能够完全弥补守约方因违约行为而遭受的全部损失,那么守约方通常不能再另行主张赔偿损失。因为此时违约金已经发挥了其补偿性和惩罚性的作用,再主张赔偿损失将构成对违约方的过度制裁。
    • 实例说明:继续沿用上述甲乙双方的例子,如果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为11万元,且甲公司的违约行为确实给乙公司造成了11万元的损失。那么在此情况下,乙公司只能主张11万元的违约金,而不能再额外主张赔偿损失。
  2. 合同未明确约定且违约金过高时:

    • 如果合同中未明确约定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可以并用,且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在此情况下,守约方通常不能同时主张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因为过高的违约金已经足以弥补其损失,并可能对违约方构成不公平的制裁。

四、实践建议

  1. 在签订合同时:

    • 双方应明确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计算方法,并考虑是否需要同时约定赔偿损失条款。如果希望同时约定违约金和赔偿损失,应在合同中明确说明两者的并用条件和方式,以避免未来产生纠纷。
  2. 在发生违约纠纷时:

    • 守约方应准确评估实际损失与约定违约金之间的差距,决定是否主张赔偿损失或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如果认为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以便在诉讼或仲裁中主张赔偿损失。
  3. 在主张权利时:

    • 守约方应遵循公平合理原则,避免提出过高的赔偿要求。如果约定的违约金和赔偿损失总和远超过实际损失,可能会面临法院或仲裁机构的调整。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中既约定了违约金又约定了赔偿损失的情况下,能否都主张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